導讀
2011-2013年,我國通過實施第一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全國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67.5%。2014年11月啟動的二期行動計劃提出,到2016年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75%左右。這意味著,二期行動計劃要完成7.5個百分點的毛入園率增量,也就是平均每年新增2.5個百分點。那么,7.5%的增量如何實現(xiàn)呢?帶著這樣的問題,《中國教育報》記者紀秀君日前采訪了國家副總督學、中國民辦教育協(xié)會學前教育專業(yè)委員會名譽理事長郭福昌?,F(xiàn)根據(jù)訪談新聞稿整理發(fā)布,未經(jīng)本人審閱,僅供學習交流。
一、珍惜“存量”,擴大“增量”
據(jù)統(tǒng)計,截至2013年底,全國有19.86萬所幼兒園、3894.69萬名在園幼兒、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67.5%。這是建國64年來取得的來之不易的成果,可稱為“存量”或“蛋糕”。同時也應看到,到2013年底,全國尚有32.5%適齡幼兒未入園。按當年3至6歲適齡幼兒總人數(shù)為5769.90萬人計算,未入園幼兒總數(shù)為1875.21萬。如果考慮人口政策微調,全國每年約新增100萬名左右新生兒。從目前和長遠看,全國需要再新建10萬所左右幼兒園,使幼兒園總數(shù)達到30萬所左右,才能實現(xiàn)全部3至6歲適齡幼兒“有園上”、逐步“上好園”的目標。
二期行動計劃提出,到2016年底,學前三年毛入園率要達到75%左右,等于在67.5%的基礎上增加7.5個百分點。2014-2016年,只有平均每年新增46.88萬名適齡幼兒入園,才能實現(xiàn)平均每年提高毛入園率2.5個百分點;只有三年累計新增140.64 萬名幼兒入園,到2016年才能實現(xiàn)75%左右毛入園率的目標。也就是說,只有在擴大“增量”做大“蛋糕”中提高入園率,才能實現(xiàn)二期行動計劃確定的目標。退一步說,如果想從2013年底現(xiàn)有民辦在園幼兒“存量”或“蛋糕”中,以辦普惠園為名劃走一個百分點,2014-2016年新增的學前三年毛入園率就必須提高8.5個百分點,才能補足“存量”、實現(xiàn)提高7.5個百分點的“增量”。
我認為,一方面要珍惜“存量”,辦好每一所達到質量標準要求的幼兒園;另一方面要擴大“增量”,在“增量”中提高入園率,才有利于方便群眾,就近入園。
二、新辦園體制中兩類園占比,未設底線也未封頂
第一,新目標確定后,采取什么樣的辦園體制至關重要。所謂“主體”,辭海的解釋是指事物的主要部分。具體來說,在全國幼兒園“總數(shù)”中,公辦園數(shù)與民辦園中普惠性園數(shù)相加形成的“合數(shù)”,要占主要部分。至于在這個“合數(shù)”中,公辦園與普惠性民辦園各占多少比例,并未做出硬性規(guī)定。目前,有一種傾向,一提“公辦民辦并舉辦園”,就認為公辦園與民辦園必須各占50%,否則就稱不上“并舉”;一提“大力發(fā)展公辦園”,公辦園的各項發(fā)展指標,包括幼兒園數(shù)、在園幼兒數(shù)、教職工數(shù)、園長數(shù)、專任教師數(shù)、毛入園率中貢獻比例數(shù)等,就都必須要超過民辦園,否則就稱不上“大力”。如果不及時改變這種思維定式,必然引發(fā)公辦園與民辦園在數(shù)量上相互攀比和競爭,從而淡化質量提高。
第二,二期行動計劃中,將“大力發(fā)展公辦園”改為“加快發(fā)展公辦園”,將“積極扶持民辦園”改為“積極扶持普惠性民辦園”,將“公辦民辦并舉辦園”改為“初步建成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為主體的學前教育服務網(wǎng)絡”,有利于防止單純追求數(shù)量和規(guī)模,忽視質量提高的傾向。舉個例子,2013年底,浙江省臺州市公辦在園幼兒占76.2%、民辦在園幼兒占23.8%,溫州市公辦在園幼兒占12.6%、民辦在園幼兒占87.4%。相比之下,臺州公辦在園幼兒比溫州多63.6%,溫州民辦在園幼兒比臺州多63.6%。到2016年底,在“主體”中,臺州市公辦園可能多于普惠性民辦園,溫州市普惠性民辦園可能多于公辦園,應該視為正常現(xiàn)象,因為符合因地制宜的原則。到2017年以后,在“主體”中,兩市公辦園與普惠性民辦園各自占比也許會有變化,但“公益與普惠”的性質未變,依然屬于正常現(xiàn)象,因為符合因時制宜的原則。
對于公辦園與普惠性民辦園兩類園在“主體”中的占比,未設底線,沒有要求兩者必須要達到的最低比例數(shù),實際上等于放寬了公辦園發(fā)展的時限;也未封頂,沒有規(guī)定兩者不得超過的最高比例數(shù),實際上等于擴大了民辦園發(fā)展的空間。因此,在一些地區(qū)、在一定時期內,公辦園或民辦園,都可能在“主體”中占多數(shù)。在城鄉(xiāng)之間,公辦園應該盡快成為農村“主體”中穩(wěn)定的絕對多數(shù)??傊?,新調整的辦園體制,堅持了立足國情,體現(xiàn)了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fā),避免了“運動式”的起落。
三、鼓勵民辦幼兒園辦好普惠園
第一,有些民辦園自愿申請辦普惠性園,如果政府處理得體,民辦園獲得的好處是很明顯的。比如:響應了政府號召,有利于穩(wěn)定生存發(fā)展的空間;享受到了地方政府給予的優(yōu)惠政策,有利于增強發(fā)展的活力和后勁;與當?shù)毓k園共同構成“主體”,有利于保持民辦園的性質以及自主辦園的體制機制優(yōu)勢,突出特色、提高質量。此外,降低了家長承擔的全額保教費后,既有來自當?shù)卣膶嵸|性補助,又有來自當?shù)厝罕姷闹С?,有利于保有生源、持續(xù)發(fā)展,使普惠性民辦園的路子越走越寬。而且,隨著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會有更多的家長希望將子女送入“特需園”,屆時,一部分普惠性民辦園已經(jīng)積累了較多經(jīng)驗、更大實力,還可申請退出,由普惠性民辦園轉辦為特需園。
第二,最重要的一點是,要保障普惠性民辦園擁有辦學自主權。民辦園是面向社會提供選擇多樣化學前教育服務的供方,政府是愿意替家長承擔一部分培養(yǎng)成本的買方。供方與買方經(jīng)過協(xié)商,作為供方的民辦園,同意降低向家長收取的全額保教費,不足部分由作為買方的政府采取多種方式給予足額補助,將民辦園辦成普惠性園,民辦園、家長、政府之間是一種提供服務與購買服務而形成的契約關系。因此,該園依然屬于原法人擁有,依然屬于民辦性質,依然保有獨立自主辦園的獨特職能。如果政府將選擇辦成普惠性的民辦園視為被收編、改編,捆住其手腳、迫使其與公辦園“同質化”,當普惠性民辦園感到失去了自我,遲早會放棄選擇普惠之路。
第三,政府扶持的力度、激勵的程度、給予自主辦園的尺度,體現(xiàn)著政府對辦普惠性民辦園的態(tài)度,是民辦園選擇發(fā)展之路的決定性因素。各地政府要鼓勵普惠性民辦園,根據(jù)社會需求不斷改革創(chuàng)新,激發(fā)活力、保有動力、辦出特色、提高質量。尤其要防止以辦普惠性民辦園為名,將保教費壓得過低,政府補助又少,使得園所辦普惠性園后,無力改善辦園條件、無錢聘請優(yōu)秀教師、無法提供優(yōu)質保教服務,造成低水平運轉、逐漸喪失活力,最終使在園幼兒受到傷害。
四、機會與質量同等重要
關鍵在于要在改革發(fā)展實踐中制定科學的評價標準。公辦園與民辦園,因辦園主體不同、資金來源渠道不同,決定其性質和職能各不相同。因此,評價公辦園的“公益性”與評價民辦園的“普惠性”,各地政府應該規(guī)定不同的評價標準,引導“公益與普惠”在各自的領域,開創(chuàng)新局面、提高新水平,各發(fā)其力、互促共榮。如果總按照評價公辦園的標準評價普惠性民辦園,搞“一刀切”“一律化”,既不科學,也不利于提高質量,更不符合二期行動計劃提出的“鼓勵民辦園提供多形式、多層次學前教育服務,滿足家長不同需求”的精神。
未來10年左右,在擴大“增量”中,新建的10萬所左右幼兒園,為公辦園與民辦園提供了發(fā)展空間。對于民辦園來說,其規(guī)模已經(jīng)超過公辦園,當務之急,應該認真辦好現(xiàn)有的園,以鮮明的特色、多樣化的優(yōu)質保教服務取勝,才能爭取到更大發(fā)展空間。否則,連現(xiàn)有的園都沒辦好,再大的空間也不屬于你。
2014-2016年,按平均每年新增加2.5個百分點計算,在全國全面普及3至6歲學前教育,要到2027年才能實現(xiàn)。從2014年到2027年,還有13年,時不我待。各地政府要按照中央政府的要求,由“責任主體”轉到“主體責任”上來,認真落實“機會與質量同等重要”的要求,使每一名幼兒都能享有快樂美好的童年。
五、“責任主體”轉為“主體責任
第一,地方政府由“責任主體”轉為“主體責任”,其在責任范圍和責任權重上有所區(qū)別。例如,發(fā)展學前教育,中央政府與地方各級政府都負有責任,但地方政府要承擔“主體責任”。具體來說,在構建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健全學前教育管理體制上,省級和地市級政府要加強統(tǒng)籌,縣級政府要落實“主體責任”;在落實加大學前教育投入力度上,各地政府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在健全幼兒園監(jiān)管體系上,縣級政府要履行“主體責任”。實施二期行動計劃,中央政府重申,發(fā)展學前教育地方政府要承擔“主體責任”,中央財政重點向中西部、邊遠、貧困、民族地區(qū)傾斜,加大對家庭經(jīng)濟困難兒童、孤兒、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的資助力度。
第二,現(xiàn)在的問題是,如果有的縣承擔不起來“主體責任”,中央政府、省級和地市級政府,依然要加強統(tǒng)籌力度,不能撒手不管。因為,“主體責任”不等于全部責任。因此,縣以上政府應該承擔起底線責任,才能保證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根據(jù)《中國教育報》學前周刊2015年5月10日頭版刊發(fā)的由紀秀君記者編輯的《7.5%的增量從哪里來》訪談稿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