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兩所城市弱勢幼兒園的調查分析
時間:200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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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弱勢幼兒園是指那些以招收城市平民階層子女為主,政府不給予辦園經費補貼,教育行政管理指導和評價標準與省市機關、教辦幼兒園無差別,幼兒園權利時有被非教育因素干擾而難以保障的幼兒園。本文選取四川成都公交幼兒園(企業(yè)辦)和東光幼兒園(民辦)為典型,試圖反映城市弱勢幼兒園生存與發(fā)展的困境。
[尷尬的身份]
成都公交幼兒園屬于企業(yè)辦園,在金來源、教師收入等均由成都公共交通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公交公司)下級單位一公司負責。成都市錦江區(qū)教委對公交幼兒園的教育教學進行管理。管理體制的雙重性造成了教師身份的雙重性:既是企業(yè)職工又是幼兒教師。身份的雙重性使教師在提高自身水平(如進修、外培)方面多了一重限制,也導致待遇(如職稱、休假)以及工資收入有所不同。在上世紀90年代末的企業(yè)改革中,成都公交公司僅留這一所園以解決職工低齡子女的入園問題;其余5所要么解散,要么脫離企業(yè)劃歸社區(qū)管理。因此,公交幼兒園最重要的功能是解決職工后顧之憂,作為企業(yè)的一部分,幼兒園的運作始終要圍繞企業(yè)中心工作和維護企業(yè)形象展開。由于公交公司是成都市的政策性虧損企業(yè),在維持簡單再生產、保障職工收入之外基本上沒有多余的資金投入幼兒園建設,因此20多年過去了,幼兒園仍然場地狹小,設施簡陋,環(huán)境嘈雜。
成都東光幼兒園是一所民辦幼兒園,這樣的幼兒園在成都市并不少見,它們所面臨的共同問題是一切資金需要自己籌措,沒有政府補貼和社會資助。但在經常性的幼兒園評估和教育教學指導中,由于評價標準和公辦、教辦幼兒園一致,東光幼兒園往往居于被動,不得不為了“一致”而做出與自身條件不一致的付出。
[失衡的權利和義務]
由于性質原因,公交、東光幼兒園的教育權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公交幼兒園位于公交一公司的廠區(qū)車間周圍,噪音較大,對幼兒學習生活影響很大。因為一度傳聞一公司要遷址,而公司對遷址后是否保留幼兒園沒有明確的意見,附近適齡幼兒的家長考慮到幼兒園的穩(wěn)定情況以及教學環(huán)境條件,便不再選擇公交幼兒園,造成該園一定程度的生源流失。作為企業(yè),公交公司對改變目前狀況沒有更好辦法。作為民辦幼兒園,東光幼兒園在教育權益上更是不受保護的對象。“非典”期間,由于禁令解除無期,致使部分入園幼兒轉園,家長與幼兒園解除就讀協(xié)議,生員流失嚴重。而公辦幼兒園卻繼續(xù)開園接收新生。對依靠生員維持運轉的民辦幼兒園來說,此舉無疑是個重創(chuàng)。
[艱難的生存維持]
據(jù)公交幼兒園園長介紹,公交幼兒園的生源主要是企業(yè)職工子女,其次是附近居民子女,家長選擇公交幼兒園的原因是花錢少。公交職工多為售票員、駕駛員,是城市的收入群體,又因幼兒園實際是企業(yè)給職工辦的福利,所以收費很低,每個幼兒平均每月140元,其中80元全部用于伙食開銷,40元用于改善幼兒園環(huán)境及購買玩教具等。
東光幼兒園不僅面臨同樣問題,而且每月還要交納場地租金。該園收費根據(jù)附近生源家庭消費水平而定,而周圍住戶基本是普通平民,所以,在將資金投入到幼兒身上之后,提高教師待遇、改善教學條件都比較困難。
[不穩(wěn)定的教師隊伍]
生源的穩(wěn)定與否直接影響幼兒園的收益情況,教師的直接經濟利益和教學積極性與幼兒園的收益情況緊密相關。據(jù)公交幼兒園園長介紹,由于該園生源不穩(wěn)定,經常是教師多于幼兒,而企業(yè)職工沒有寒暑假,所以公交幼兒園的教師假期上班變成了不得已的“走過場”,加之教學條件長期得不到改善,教師進修、再培訓機會缺失,致使教師職業(yè)倦怠嚴重。東光幼兒園園長面對的問題是工資待遇提高困難,致使教師跳槽、師資流失,嚴重影響了幼兒生源的穩(wěn)定。
[無力而為的科研]
眾所周知,在當今中國各個社會部門的評定體系中,科研水平是一個重要指標,教育部門更是如此。從學校到個人,從大學到幼兒園,都要有一定的科研成果。然而,搞科研需要巨大的財力、物力和人力來支持。
其中經濟又是基礎的基礎。在東光幼兒園和公交幼兒園,的確就存在這樣的困境:科研無力而為。沒有經費來做課題,做了課題,和市級、省級幼兒園相比,水平較低。再加上教師精力不夠,久而久之,也就不搞了。
我們相信,類似以上兩種性質的幼兒園不在少數(shù),它們所面對的生存與發(fā)展困境也不會比本文所涉及的幼兒園好多少。它們不屬于中國幼兒園的“主流”,也許還有些人懷疑它們是否有理由存在,但它們卻發(fā)揮著教育城市低收入階層和弱勢群體適齡幼兒的重要作用,努力實踐著教育機會均等。教育機會均等這一說法最早可追溯至古希臘。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等許多政治家、教育家都十分重視推動平民化教育。尤其是法國,在普及平民化教育中走在世界的前列。國家投入資金、制定傾斜政策支持平民幼兒園的開辦,提高了平民幼兒園的教育水平,使更多幼兒享有平等優(yōu)質的教育機會。從上世紀80年代初開始,法國的學前教育水平就居世界前列,幼兒入園率達100%。
法國通過普及平民化幼兒園使國民教育的發(fā)展擁有了一個高起點,它的成功成為各國幼教改革的典范。在我國,實現(xiàn)教育機會均等同樣也是幼教改革工作的重點。在上世紀70年代末到80年代末這10年中,國家先后提出了國家和社會辦園相結合的方針,以及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多形式發(fā)展幼兒教育等舉措,使我國城市在本世紀初基本實現(xiàn)了“入園機會均等”的理想。
然而,入園機會均等還只是教育機會均等內涵的低層次、低水平。這種低層次、低水平的教育機會均等背后是我國平民化教育舉步維艱的現(xiàn)實。不少承擔著大力推動幼兒教育平民化重任的幼兒園,由于占有的教育資源相對較少,缺乏優(yōu)惠的教育政策,教育經費投入較少,并且身處我國社會轉型期、市場經濟全面化之際,只能在夾縫中求生存。政府究竟該站在什么角度來整合幼兒教育資源?學前教育在中國教育未來的布局和發(fā)展戰(zhàn)略中處于什么位置?這些都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方面,我國大力提倡企業(yè)、社會力量辦園,立意似乎在利用一切資源促進幼教事業(yè)的發(fā)展,另一方面,經費作為資源之一卻較少投入到扶持弱勢幼教機構上面。事實上,僅靠個人、社會團體的資助根本不能實現(xiàn)教育的普及,教育的平民化必須通過政府投入大量的經費才能實現(xiàn)。而教育投入作為政府的重要義務,有必要依照效率與公平的原則,由權威性機構按照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對經費的籌措和使用進行公開、公正、公平的獨立運作。國家作為各種利益群體的平衡者,有責任通過掌握在手中的財政資源,在不違背基本的機會平等的原則之下,給予社會弱勢群體適當補償,實現(xiàn)社會救助職責。因此,應當對各種性質的幼兒園施行統(tǒng)一的評價體系、從業(yè)標準并給以指導和約束,避免出現(xiàn)嚴重的幼兒園“層級化”現(xiàn)象。這樣才能更好地推動平民化教育,有利于實現(xiàn)高水平、高層次的教育機會均等。
另外,造成城市弱勢幼兒園生存與發(fā)展困境的還有社會輿論對幼兒園、幼兒教師、幼兒教育的不了解和不支持。以“管娃娃、看孩子的”稱呼幼兒教師的大有人在;廣大的幼兒家長對于教育子女缺乏科學理性的認識,不少人抱有花超過自己經濟承受能力的價錢“讓孩子贏在起跑線上”的心理??陀^地講,媒體作為社會責任感的最大承擔者,有義務在輿論上關懷弱勢群體(從某種意義上講,城市弱勢幼兒園也是社會弱勢群體),對改善它們的生存與發(fā)展困境進行力所能及的幫助,促成社會中上階層對低層弱勢群體關懷、資助。
當然,指望政府有關部門完全解決教育機構運行的困難是不現(xiàn)實的,也不利于國家對教育資源的統(tǒng)籌安排;而僅僅依靠個人或社會團體的資助也根本無法實現(xiàn)教育的平民化。所以,更多的是需要幼兒園自身來“突圍”。在調查中,筆者為兩園教師在困境面前所付出的努力深深感動。也許,正是因為在城市弱勢幼兒園里有這樣一批忠誠教育事業(yè)的幼兒教師,它們才頑強地存在著,使更多平民家庭的幼兒能夠接受物超所值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