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兒因事、因病不能到園者,應由家長向班長提出請假,因病請假要出具醫(yī)院證明。如因突然發(fā)病,無法由醫(yī)院開具證明者,由家長及時向班長口頭請假,事后補交假條或醫(yī)院證明。
二、各班班長為第一責任人,關注本班幼兒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課的同學,應問明病因,填寫幼兒因病缺課登記表,及時送交保健醫(yī)。
三、對幼兒因病缺課登記表進行匯總、分析,若發(fā)現聚集性情況,應及時向疾控機構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四、班長要協助保健醫(yī),對該班因病缺課的幼兒病情和轉歸進行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