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制度】幼兒園會計制度
時間:2020-08-20
來源:Yojo幼兒園聯盟
作者: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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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guī)范財務行為,加強會計管理等各項工作,為本園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的效益,促進幼教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和《會計法》等國家有關法規(guī),結合幼兒園自身特點,特制會計制度。
一、基本原則
1.會計年度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采用借貸復式記賬法。
3.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會計記錄應當清晰明了,做到手續(xù)齊全,內容完整、準確、及時。
4.幼兒園的各項資產按實際成本核算。會計核算以權責發(fā)生制為基礎。幼兒園的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相互配比,遵循會計核算的謹慎原則,合理 核算可能發(fā)生的損失和費用。
二、貨幣資金和往來款項的管理
1.設置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實際收入和支出逐筆登記。
2.應收及預付款項、應付及預收款項按實際發(fā)生額記賬。
三、存貨的管理
1.存貨包括各種教材、教具、園服、書包等,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核算。
2.存貨的收發(fā)、領退,應根據實際數量及時辦理會計手續(xù),存貨應設置數量、單價、金額明細賬,逐項逐筆登記,分門別類的保管。
3.存貨發(fā)出時,按實際情況,采用先進先出法確定其實際成本。
4.各項存貨應實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對于發(fā)生的盤盈、盤虧以及毀損的,查明原因,及時報批處理。計入當期損益。
四、固定資產的管理
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 1000 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來實物形態(tài)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大型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器具、辦公設備等。
2.固定資產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計提,并按各類固定資產原值和估計使用年限扣除預計凈殘值確定其折舊率。折舊率一經確定,不得隨意修改。
3.固定資產購入、保管、使用、出售、清理、報廢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并建立明細賬冊。
五、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
1.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從開始受益之日起,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
2.長期待攤費用包括開辦費、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以及其他待攤費用等。
3.其他資產包括臨時設備等。
六、成本、費用的管理
1.幼兒園的成本包括參與教學老師的工資、福利費、教學環(huán)境、保育衛(wèi)生、水電費、房租物業(yè)費、活動、家訪等,一切與經營有直接關系的支出,直接計入經營成本。
2.幼兒園的費用包括為不直接參與教學的老師的工資、福利費、辦公費、交通費、殘保金、通訊費、修理費等。
3.為組織和開展經營活動而發(fā)生的管理費用、籌資費用作為期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待攤和預提費用,按權責發(fā)生制和成本與收入配比原則。本期支付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費用,應該按一定標準分配計入本期和以后各期 負擔。本期尚未支付但由本期負擔的費用,應當預提計入本期。
七、收入、利潤
1.確認收入實現:是指在提供服務、移交結算賬單提交給對方并得到認可時,確認為收入的實現。
2.利潤是幼兒園經營一定期間的經營成果。
八、經濟合同的管理
1.幼兒園的經濟合同,財務應參與研討,重大經濟合同需報直營管理部審批,然后公司財務部審核,總裁批準才能辦理。幼兒園財務部保存原件,直營管理部與公司財務部保留復印件。
2.幼兒園財務對幼兒園經濟合同分門別類整理成冊,按規(guī)定督促有關部門認真執(zhí)行,合同的執(zhí)行情況經常向幼兒園園長匯報,提出建議和意見。
3.對幼兒園重大經濟糾紛合同,要及時向公司財務部與直營管理部匯報,必要時訴諸法律,把經濟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九、幼兒園清算管理
1.幼兒園按章程規(guī)定解散、破產或者其它原因宣布終止時,應對幼兒園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算。
2.清算財產的作價一般以賬面凈值為依據,也可以評估確認價值或變現收入等為依據,進行清算登記財產。
3.對債權、債務清償,對應收及預付的款項,應付及預收的款項進行逐筆清理取證及處理。
4.幼兒園財產支付清償費用后,清償債務的順序是:
(1)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等;
(2)應繳未繳的國家稅金;
(3)償還銀行貨款及其他債務;
(4)股東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