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莉
加德納教授的“多元智能理論”以其新穎而實用的智能概念和寬泛的智能體系而備受各國教育界的矚目。當前,我國許多幼兒園和中、小學,正充滿熱情地探索“多元智能理論”在教育、教學實踐領域的具體應用.由于該理論的復雜性,筆者以為對“多元智能理論”的學習和運用應注意避免兩種傾向。
把多元智能理論的價值理解為教育者的任務是幫兒童揚長避短
由于“多元智能理論”認為每個兒童都不同程度地擁有七種(八種)智能,每個兒童的優(yōu)勢智能是不同的,要及早鑒別兒童智能類型的差異,因此一部分教育工作者認為“多元智能理論”支持“揚長避短”式的兒童發(fā)展。所謂“揚長避短”式的兒童發(fā)展就是充分發(fā)掘兒童的優(yōu)勢智能,把兒童培養(yǎng)為符合其優(yōu)勢智能的人才,少管或不管其弱勢智能的發(fā)展。筆者認為,這種傾向是對“多元智能理論”的錯誤理解造成的。其實,加德納不僅強調對兒童優(yōu)勢智能的早期鑒別,他也十分重視及早發(fā)現兒童發(fā)展的弱項。他說:“對我來說,兒童智能特長的早期鑒定,只是幫助確定他可能將從哪一種經歷中受益,對兒童智能弱點的早期鑒定也同樣重要。如果能夠及早發(fā)現兒童智能上的弱點,就有機會盡早強化它,還可設計特定的教學方法或內容,以保證重要技能的學習和掌握。”可見,“多元智能理論”并不認為弱勢智能可以被忽略。相反,加德納的研究表明:“智能總是以組合的方式運作的,任何有經驗的成年人在解決問題時,都會運用多種智能的組合。”這七種智能雖然是相
互獨主地存在著,但它們在解決問題時表現為相互支持。一個人不可能僅運用優(yōu)勢智能云解決所有問題特別是對幼兒來說多種智能的盡可能的全面發(fā)展是十分必要的。弱勢智能的發(fā)展可以成為重要的補充,并且根據“多元智能理論”,“人與人的智能差異不僅在于優(yōu)勢智能的不同,而且主要在于人與人所具有的不同智能組合的不同。一個人可能在任何一種智能上都沒有特殊的天賦,但如果所擁有的各種智能和技藝被巧妙地組合在一起,說不定他或她在擔任某一角色時會很出色”。所以,單純強調優(yōu)勢智能的“揚長避短”,式的發(fā)展是一種畸形的、片面的發(fā)展。任何一種優(yōu)勢智力的發(fā)擇都需要其他智力的配合,“揚長避短”式地培養(yǎng)出來的優(yōu)勢智力是孤立的,很難達到真正的高水平。
把多元智能理論的價值僅僅理解為教育者的任務是幫助兒童揚長補短
一部分人看到了“揚長避短”式發(fā)展的局限性。他們認為,“多元智能理論”對于幼兒教育的啟示是“揚長補短”。所謂揚長補短式的發(fā)展是指幼兒教育應為兒童的全面發(fā)展打基礎。因為對幼兒來說,無論是優(yōu)勢智能還是弱勢智能都處于待發(fā)展狀態(tài)。即使兒童有某種優(yōu)勢智能,教育也應注意既充分發(fā)展該種優(yōu)勢智能,又盡可能開發(fā)、提高弱勢智能的水平,只有這樣,各種智能都有所發(fā)展了,它們的組合才能在高水平上,解決問題才更有效率。因此揚長補短是指各種智能都能得到發(fā)展,且優(yōu)勢智能得到更好的發(fā)展。“多元智能理論”確實能支持上述觀點。因為加德納也十分反對過早給兒童貼標簽,這樣會讓兒童覺得自己在其它方面不行而限制其發(fā)展。他說:“這個方案的運行存在著的主要風險,就是過早確定一個兒童的發(fā)展方向。例如說:‘好,4歲的小約翰看起來是個音樂天才,我們應該送他到茱麗亞音樂學院去并放棄其他科目的學習。’但我所描述的評估中,并不認為有什么與生俱來的才能而鼓勵這種過早的決斷。”“多元智能理論”確實鼓勵我們關注每個兒童弱勢智能發(fā)展的可能性。“揚長補短,全面發(fā)展”是我們對教育目標的基本追求。但是,筆者以為“多元智能理論”不僅告訴我們兒童的發(fā)展應“揚長補短”,而且給我們提供了怎樣“補短”的答案。這是“多元智能理論”更重要的價值所在。
怎樣補短?對于具有完全不同的智能特點的所有幼兒來說,保證他們的基本學習是完全必要的。不能因為幼兒存在某種弱勢智能就可以讓幼兒放棄與此相關的內容的學習。怎樣讓幼兒完成這部分內容的學習呢?“以長補短”是“多元智能理論”給我們的答案。“多元智能理論”的要義不在于判別每個兒童七種智能量上的個體差異,不在于確定一個兒童可能的發(fā)展方向;而在于它揭示了每個兒童在學習過程中由于優(yōu)勢智能的不同所導致的學習方式的差異.也就是說每個孩子學習方式的差異是由其優(yōu)勢智能決定的.比如有的孩子特別擅長用語言智能學習,有的擅長用視覺智能來學習,有的擅長用運動智能來學習.因此教師要在了解每個兒童的基礎之上,設計出符合所有幼兒學習特點的活動。也就是在同一個教學目的之下,教師有多種的教學方式去適應兒童的差異。兒童用數理邏輯智能學不會的內容,他可能用運動智能學會。教學目的都要達到,但每個兒童達到的途徑有所不同。這就是以長補短的要義。加德納先生說:“對于智能缺陷的評估,可以預測學習者將要面臨的困難,并提出通過另外的途徑達到教育目標的建議(如通過空間關系學習數學,通過語言技能學習音樂)。”比如一節(jié)要求學生學會乘法運算的課,教師可以設計運用多種智力的活動。對于語詞技能較強的學生,往往通過敘述和詞匯才會對數學理解得比較好。教師可以設計創(chuàng)造性寫作場景,讓學生們寫包括乘法運算事實在內的簡短詞句問題。視覺記憶力強的學生將受益于畫畫建筑之類的活動。當他們能把乘法運算事實想像成立體的時候,那么他們學得就更輕松了。教師可以為他們設計乘法運算圖畫、乘法運算建筑模型等活動。如果讀預定的課堂上老師準備的課文有困難,那么可以讓學生讀他感興趣的材料來形成閱讀能力。這樣,在一個課堂上每個孩子都在用自己的優(yōu)勢智能來達到教師的共同教學目的,并彌補自己的不足。通常課堂中的搗亂行為是由于兒童的優(yōu)勢智能沒有得到運用的一種反映。充分運用優(yōu)勢智能,可以更好地提高課堂效率。
總之,“多元智能理論”不僅告訴我們每一個兒童都是獨特的,不能用同一個標準去衡量不同兒童的智能,每一個兒童在解決問題時都綜合運用多種智能,單獨隔離某種智能來進行培養(yǎng)是不對的,不應通過評估兒童的智能特點來過早地給兒童貼上某種智能的標貼,這樣會不利于兒童各種智能的全面發(fā)展;而且更重要的是,該理論提示教師要學會設計符合不同智能需要的教育活動來幫助兒童完成特定的教育目的。這對于教師是更具有挑戰(zhàn)性的問題。因此筆者以為,多元智能在我國教育界的運用要做兩大方面的努力:一是研究出科學地、準確地鑒別兒童的優(yōu)勢和弱勢智能的工具,這是運用該理論的基礎;二是提高廣大教師設計符合兒童學習方式的多樣的教育活動的能力,這是落實以長補短、因材施教的根本保證。
(供稿:張潔瓊 校對:張潔瓊 郭彤洋)